我国5月中旬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造成700多人死亡,据劳保局统计,从去年至今因工作染疫的死亡劳工有2位请领劳保局职灾死亡给付,职安署表示,无论有无加保劳保的劳工,只要确认是与工作相关染疫致死亡,就可以依「职灾劳工保护法」请领10万元家属补助、受雇劳工还可额外请领10万元慰助金。

职灾劳工保护法明定「未加入劳工保险之劳工,于本法施行后遭遇职业灾害,符合前条第一项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请补助。」,包括受雇劳工、自营作业者等,只要能够证明与工作相关染疫死亡,就能请领10万元家属补助。

据统计,去年至今因为新冠肺炎染疫死亡请领家属补助至今仅发给1件、另1件则在审核中;劳动部职安署职灾劳工保护组副组长林秋妙表示,投保劳保的劳工因执行职务致使染疫导致死亡,可向劳保局请领职灾死亡给付外,无论有无投保劳保可向职安署请领10万元家属死亡补助,若是受雇劳工则可再依「劳动部办理职业灾害死亡劳工家属慰助注意事项」请领10万元慰助金。

林秋妙提及,若是受雇劳工且雇主未帮其加保、遭遇职灾后雇主也未依劳基法补偿,未加入劳工保险而遭遇职业灾害之劳工,雇主未依劳动基准法规定予以补偿时,得比照劳工保险条例之标准,按最低投保薪资申请职业灾害失能、死亡补助。若依现行最低投保薪资2万4000元计算,未加保劳工死亡可领取108万元的补助。

职灾劳工保护法相关的请求权时效为10年;但劳动部办理职业灾害死亡劳工家属慰助注意事项则提及,职业灾害死亡案件慰问金发放,于死亡事实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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