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男子涉嫌偷拍潜入台大医学院、北一女中等学校女厕,装设针孔摄影机偷拍女学生如厕,其中一名在台大被偷拍的女子斥责,张男偷拍还过Line传给他人分享,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认定,张男致她身心受痛苦,判赔10万元。可上诉。
张男在2017年12月9日晚上7点多,在台大第二学生活动中心厕所隔间内安装针孔摄影器材,拍摄被害女子更衣、如厕画面,连她在走廊行走时也被拍摄,张男还将拍摄之影像透过Line传给他人。
被害女子表示,张男不法侵害她之隐私权,让她深感恐惧、身心俱疲,精神上蒙受莫大痛苦,难以平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男给付精神慰抚金60万元。
台北地院认为,张男窃录行为对被害人所造成之侵害程度,实属不轻,参酌两造自陈之学经歷、收入状况等,判张男赔偿10万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