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旬李姓老妇和女儿遭房客伙同友人洗劫财物,李妇遭綑绑窒息死亡,女儿获救,高院更一审判3嫌无期徒刑、12年、11年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更二审裁定3人延长羁押。
全案缘于,男子林昆锋寄居李姓母女新北市新庄区家中10余年,因缺钱花用且不满常被怀疑偷钱,民国107年7月24日与友人张宥和、彭奕皓谋议,以喂食安眠药后进行綑绑再行搜刮财物方式强盗李姓母女。
107年7月26日,林昆锋让李姓母女服下安眠药,等李姓母女昏睡后,以手机联络张男、彭男入内,再以童军绳綑绑固定李姓母女,并以毛巾、胶带封住嘴巴,搜刮财物得手现金新台币2万2000元、提款卡、金戒指等财物。
张宥和犯案期间,因遭一度甦醒的李姓老妇辱骂而心生不悦,将綑绑李姓老妇颈部的童军绳缠绕拉紧,并以胶带缠绕,再以手摀住女方嘴巴,导致她因颈部、嘴巴遭外力压迫,引起阻断颈部血管而缺氧窒息死亡;老妇女儿经送医治疗幸免于死。
一审、二审均认定3嫌构成强盗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经上诉,三审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改判张宥和无期徒刑,另2人分别为12年、11年徒刑,经上诉,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现由高院更二审审理中。
更二审日前审酌张宥和、彭奕皓、林昆锋犯罪嫌疑重大,涉及罪名为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有逃亡之虞,若不羁押,明显难以进行审判。
更二审合议庭指出,3人的羁押期间将于10日届满,经开庭讯问3人后,仍认定有继续羁押必要,因此裁定自11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编辑:张雅净)11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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