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高雄市发生3岁邓姓女童疑遭喷枪灌嘴离奇死亡命案,全案经桥头地院1年半时间审理,法官依法医鑑定报告,不採信女童自行将喷枪放入口中,认为生父邝男疏于看顾造成憾事,24日依过失致死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经女童生母要求检方上诉,高雄高分院二审认定邝男涉伤害儿童致死,改判有期徒刑10年,仍可上诉。
根据一审桥头地检署认定,女童自己把喷枪放入口中喷气,高压气体衝入肺部,造成「气体栓塞」死亡,但父亲却没阻止有过失,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邝男。
桥头地院审理调查,法官仅能认定邓童有触摸按压喷枪,无法认定邓童有持喷枪放入口中,认为应是女童把玩时误触喷枪,或邝男使用喷枪时未注意避开喷到女童,对于女童母亲指控邝男涉嫌杀害女儿,则查无事证。
法官认定,邝男将喷枪置于邓童随手可触摸之处,任由邓童擅自触摸按压喷枪,而未及时加以阻止,均有过失,自应对邓童死亡负过失致死之责。
判决指出,邝男应对3岁的邓童负有保护义务,竟清理车辆内装时,不慎将喷枪高压气体喷向邓童脸部、头部等导致伤害。又邝男发现邓童使用喷枪时未予以阻止,造成邓童体内受伤而昏迷,经急救仍宣告死亡。
一审法官表示,被告邝男因一时疏失行为,令年幼的邓童无法长大成人,审酌被告犯案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量处他1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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