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府原获客委会核定3.75亿元在竹东镇兴建的「客家音乐村」,向国有财产局价购3.2亿元的土地中,有些被傅裕钢铁公司占用造成计画停摆,县府要求拆屋还地,傅裕钢铁则主张是祖先留下的土地,双方缠诉多年后,最高法院日前判决县府胜诉。

县府地政处指出,傅裕钢铁占用的土地有3058平方公尺,兴建铁皮建物占用930平方公尺,三审定谳败诉后要拆屋还地,下周将协调请傅裕钢铁自行并限期拆除,若协调未果,将会报请法院进行强制拆除。

县府交旅处游志祥说,竹东客家音乐村规画在工业一路及北兴路口,因土地被占用问题未解决,客委会在2018年将核定补助的2亿6千多万元「暂予撤销」,在确定县府胜诉后,该处将会修正计画,重新向客委会争取经费。

竹东客家山歌文化闻名全台,当初会想兴建客家音乐村,主要是前客委会主委李永得的发想促成,认可发扬、传承客家音乐及文化外,更能配合政府打造成为浪漫台三线的新亮点,但占用土地做修车场的傅裕钢铁,认是祖传土地不愿拆迁。

县府要求傅裕钢铁拆屋还地,在新竹地院获得胜诉,傅裕钢铁不服上诉高等法院,以清代土地买卖契约,认该系争土地是祖先傅南成从清代1870年间向温姓地主购买,而后世代流给傅家人继承,对该土地自有正当权源。

高院询问多位傅家后人,认该契约中「土名土沙坑」的位置为何,并无任何资料记载,傅家人也非世代居住在该系争土地,多名证人证词至多证明傅家先人占用、使用系争土地的事实,判傅裕钢铁败诉。

傅裕铁铁再上诉,最高法院指上诉状应表明该判决违背的法令条项,虽抗辩占有土地有正当权源,惟所提清代买卖契约,与系争土地无涉,在系争土地已登记为新竹县所有,自应推定新竹县为适法所有权人,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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