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政府之前因要管控明星天价酬劳歪风,颁布「限薪令」,而女星景甜因为一部2017年未拍完的电视剧,爆发合约纠纷,官司纠缠4年,近日判决终于出炉,却意外曝光限薪令前的酬劳,惊呆网友。
景甜和李治廷2017年合作都会爱情剧《极客江湖》,未料投资公司没按照规定支付款项,导致后期无法制作,最终该剧没有播出,制作方因此告上法院,根据安徽法院民事判决书内容,被告的投资方必须支付景甜8000万人民币(约3.5亿台币)、李治廷5000万人民币(约2.2亿台币)片酬,且一共需支付两家工作室1.43亿人民币(将近6亿台币),都已是税后。
根据知名娱乐博主「圈少爷」分析,那时在拍摄《极客江湖》时,景甜主演《大唐荣耀》刚播出,稍微有点名气,不过李治廷则属于查无此人类型,有网友疑惑这部电视剧能够收入这么高吗?「圈少爷」透露,「有些电视剧在开拍之前就开始卖贴片广告了,而且跟平台谈好了购买价格,所以还没播出已经赚了。不过这种剧都是平台比较认可的,一般都是一线明星或者比较抗收视的。」
而网友看了后也惊呼「超出我认知范围了,那些更知名的女明星是不是都有好几十亿了,慕了」、「我的妈呀,看着就像天文数字」、「上班一辈子赚不到1千万」。
大陆国家广电总局2017年推出的「限薪令」,因一些文艺节目出现影视明星过多、追星炒星、高价片酬、收视率造假等问题,不仅拉高制作成本、破坏行业秩序,更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滋长拜金主义,因此要求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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