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朱姓男子将帐户租给他人并寄至台中市大甲某超商,车手束男13日上午取货时遭埋伏警察查获,警方随后在附近拦查接应车辆与共犯林及吴男,当场起获供诈欺使用帐户存折、提款卡等证物,全案讯后将3嫌依诈欺、洗钱防制条例、毒品罪嫌送办。
台中市大甲警分局调查指出,桃园朱姓男子遭诈骗集团以租用帐户兼职收取租金方式,12日将自已申登持用帐户存折、提款卡(含密码)寄至台中市大甲区某超商,后惊觉有异报警。
大甲警方获报后积极展开调查,今天上午10时41分,于顺天路超商埋伏,当场查获束男前往领取包裹,内含帐户存折、提款卡;随后于11时20分,于附近雁门路与復兴路口循线拦查接应车辆,警车包抄逮捕共犯林、吴姓男子两人。另外,警方也查获束男施用毒品海洛因。
经侦讯后,三嫌均坦承犯行不诲,全案将依诈欺、洗钱防制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移送法办,并持续向上溯源扩大追查上手及集团成员到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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