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妇人向林继苏提告求偿,指控林与前跆拳道国手徐诗彦联手,谎称投资水产货柜进口、外币买卖等生意,获利甚丰,骗走她6810万元,林称财产都被扣押没钱还,台湾高等法院判决林须返还6810万元。可上诉。

林与徐诗彦从2014年起利用开设补习班结识学生家长,及从事水产小额团购的机会,3年内吸金逾19亿元,刑事部分,歷审将她重刑12年半,高院更一审考量她坦承非法吸金、犯后态度已有正向改变,将她改判刑9年半、非返还的犯罪所得3亿多元没收。

被害的陈姓女子向已遭判刑9年定谳的林继苏求偿,林辩称被他人利用,只为投资人匯款帐户之人头,未拿到投资人交付的钱,开立抬头空白支票借徐诗彦使用,不知支票由何人持有兑现,并无非法吸金之事,也为被害人。

林说,全家因本案而受害,其之不动产都被扣押,目前已无能力处理这些债务等语,高院认定,陈女的6810万元依林与徐诗彦指示匯款至其指定之银行帐户,这些帐户林等人所有,款项也是其取得,判决须返还6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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