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41岁李姓男子有多项性侵前科,假释后不知悔改,拿父母的钱成立假网拍公司,小模姊妹芬芬(化名)和芳芳(化名)应徵拍广告却遭迷奸,李嫌交保却落跑,宜兰警方去年3月前往新北围捕,李男趁隙逃逸,逃亡期间又强暴邻居一对母女,一审将他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院二审今(17日)判决出炉,维持无期徒刑。可上诉。

李姓男子曾以多个假名为非作歹,2004年拿着父母的资金成立空头公司,假称招聘员工,却将安眠药掺入红酒、啤酒和减肥茶等饮料,先后迷晕4名女子猥亵性侵得逞,受害人年龄最小仅18岁,李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后,2013年初假释出狱。

回归社会后,李男将自己打造成「科技新贵」和「青年创业家」,成立假网拍公司,用拍广告名义接触小模和网红,前年7月邀请模特儿姊妹芬芬(化名)和芳芳(化名)到宜兰拍摄广告,却用掺入安眠药的饮料迷昏她们,趁机性侵得逞,遭被害人提出告诉,检警屡传不到,去年2月对他发布通缉。

宜兰警方接获报案,逮捕李男并移送地检署侦办,他装出深具悔意、态度良好的假象,交保后便落跑拒绝应讯,今年2月底遭地检署发布通缉,宜兰警分局前往他位于新北市的住家抓人,李却在围捕时逃逸。

事后李男自知法网难逃,竟持枪性侵邻居母女,用绳索把女主人和未成年女儿五花大绑,男主人返家后立刻遭李痛殴,也随即被捆缚控制行动,李男则如皇帝般在邻居住处閒晃,还在男主人面前轮流侵犯母女,在屋内逗留一整天才离开。

李男逃离邻居家中后,觉得一切都是模特儿姐妹花惹的祸,打算报復,竟假冒他人身分,约出其中一人,骗到摩铁中性侵、凌虐,直到被害人愿意撤告,才放对方离去。警方在去年3月间,成功在新北市板桥区某养生会馆逮捕李男,检方声押获准至今。

全案经提起公诉后,一审将李男重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17日宣判,高院认定李男恶性重大,还是维持无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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