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余火燃烧,第四海巡队15日清晨以水柱控制火势。(海巡署第四海巡队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为避免余火燃烧,第四海巡队15日清晨以水柱控制火势。(海巡署第四海巡队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海巡署舰队分署第四海巡队14日晚间获报,在高雄市永安外2.4浬处海域发现一艘渔船起火,海巡队出动两艘巡防艇到场抢救,花了11小时,才完全扑灭火势。第四海巡队说,这是因为油柜起火,加上当晚风势很大,所以花了11小时。

第四海巡队表示,于8月14日晚间10时5分接获第六巡防区指挥部通报,在永安外2.4浬处海域一艘渔船起火燃烧,立刻出动巡防艇到场抢救,于晚间11时抵达通报海域,船上的孙船长与船员已由附近另一艘渔船救起并安置,两人平安。

双艇立即以消防高压水柱进行灭火,于15日10时20分扑灭,经巡防艇于现场戒护搜证,未发现油污外泄,并通报航港局南部航务中心及高雄市海洋局。该船交由船东派船拖带,本队巡防艇全程在旁戒护,以维护安全。

由于船舶有许多独立舱间,且海上为开放性空间,可能在甲板及上层舱间火势扑灭后,仍有余热在内部舱间里闷烧,因此,海巡队在处理此火烧船案件时,持续在旁监控,避免火势復燃,以免灾害再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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