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教育部官网25日公布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明确指出公办学校单独举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相关机构的合作,以及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义务教育学校,都应当建为公办学校。同时各地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也不得利用公办学校品牌进行宣传。
根据澎湃新闻引述该《通知》,要求大陆各地政府要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专项摸底排查,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制定分省分年度工作方案呈报教育部备案。大方向上要因地制宜、审慎推进,一省一方案,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平稳过渡。
该《通知》指出,要求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要求,包含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等,可继续举办民办学校,但应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并对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企业等使用公办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公办学校逐步退出;或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也可转为公办学校。
但若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地方政府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视情况将其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