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姓男子去年12月骑机车行经西门町等红绿灯时,在机车跨坐双腿打开,伸长左腿,遭柯姓女子开车驶过辗压左脚掌,郑男因对柯女表示不愿报警,索讨1500元红包和解。柯女怀疑郑男是「碰瓷」诈骗,报警处理,台北地检署认定郑男是「假车祸,真诈财」,30日依诈欺未遂罪起诉郑男。
检警调查,45岁的郑男去年12月19日下午1时许,骑机车行经西门盯峨嵋街与昆明街口,停红绿灯时,将机车停在柯女的车辆右前方,并刻意伸长左腿,导致柯女在绿灯后开车行进时,车轮辗压过郑的脚掌。
郑男高喊被撞,柯女闻声连忙下车查看,打算要报警处理时,郑男却低调,表示不愿报案追究,只要求柯女给个1500元红包和解,息事寧人。
但柯女起疑,不愿交付1500元,并报警处理,怀疑郑男以「假车祸」诈骗钱财,提告郑诈欺罪。警讯时,郑男否认「碰瓷」诈骗,辩称不是故意把脚伸很长,只是平常骑重机,习惯性的会将脚打很开。
但检察官调阅郑男前科,发现郑男曾因假车祸诈欺案件被判刑过,怀疑他是故意制作假车祸诈骗,今依诈欺未遂罪起诉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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