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免责修法渐成共识,立法委员邱议莹、邱志伟、何欣纯与蔡易余今日召开公听会,讨论《专利法》第136条条文修正草案,与会学者、产业代表多持支持立场,认为这项修法就是在汽车原、副厂零件充分竞争下,给予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机会,且随着各国逐渐重视此议题,美国、德国相继立法,台湾有必要加速推动。
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教授刘尚志认为,汽车零件外观设计所获得的权利,在新车市场受到保护后,不当地延续到汽车售后市场,使得消费者受到过度的限制,也不利于汽车零件产业的发展,修法可以减轻智慧财产权过度利用所造成的社会经济不利益,对于产业创新、经济发展与消费者权益,可以有适度的平衡。
律师王雅泠表示,台湾民眾对副厂零件的接受度超过64%、支持「维修权益条款」入法更高达99%,却始终无所作为,若待汽车原厂大举来台,消费者无奈仅得接受价差高达2至19倍的原厂零件,成为立法延宕的牺牲者,在美国推出SMART Act草案,缩短汽车碰撞件的设计专利期间后,台湾也应跟进保障消费者权益。
设计智权事务所顾问叶雪美顾问说,维修权不可剥夺,导入维修免责条款才能保障消费大眾的维修权。每个车主必须有权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持汽车正常运行,并以尽可能经济的方式进行必要的维修,这是汽车本身所有权的固有权利。
虎山实业总经理陈映志从产业界观点,强调台湾汽车售后零件产业稳坐世界第一,整体产业链包括3400家以上制造商、维修车厂、外销贸易、代工中小企业等,也因为根留台湾,更需要立法保护,维修免责能够创造公平开放的竞争市场环境,免于国外车厂垄断售后维修市场之外,也遏止他国汽车零件厂商掠夺台湾厂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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