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4月间载废木模板至高雄巿内门区处理焚烧,不料未将火苗扑灭即先行离去,当日风势过强,导致火苗延烧至国有林地,造成林地竹林烧毁,严重影响当地水土保持,案经保七总队第八队循线追查后,终于31日逮获李嫌,讯后依违反森林法及公共危险罪嫌移送侦办。
警方指出,日前获报高雄巿内门区沟坪段国有林地内林木遭火焚烧,面积达3公顷,影响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而经会同屏东林区管理处、高雄巿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成立专案小组展开调查、并调阅路口监视器及实地查访后,锁定李姓民眾涉有重嫌。
屏东林区管理处表示,依森林法第53条规定放火烧燬他人之森林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须负民事赔偿责任,请民眾勇于检举恶意纵火,奖金最高可达100万元,希望大家恪遵森林区域内不得引火,维护山林安全齐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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