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磊表示,分割基准日暂定为民国110年12月30日,将提送110年10月21日股东临时会讨论;本次预计分割标的之营业价值为2亿元,由新公司按每股票面金额10元,换取每股10元之分割标价值之比率,预计发行2000万股,予光磊公司进行受让分割标的之对价;惟实际仍依分割计画调整。由于本次是分割让与100%子公司,相关营运业务皆正当运作,对股东权益不受影响。
《光电股》光磊分割系统事业群 让与新设子公司
光磊(2340)今日召开重大讯息记者会,发言人、协理戴菁甫表示,今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将系统事业群之相关营业含资产、负债及营业,分割予新设后100%持股的继存子公司承受,新公司名称为光磊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由新公司发行新股与光磊公司做为对价,以落实专业分工,并依效能规画,提高公司绩效,及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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