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领就免被罚!过去渔民会在河口、舄湖等潮间带放置蜈蚣网捕鱼,造成大、小动物无一幸免。为保育渔业资源,台南市政府每年9、10月鱼、虾、贝类繁殖期,禁止民眾在这些水域以蜈蚣网具採捕,不过规范从2019年实施以来,没有违规者甘愿被罚钱而出面认领,使得市府迄今开罚件数为0。
蜈蚣网具因其网目小,水产动物大小都通吃,市府2019年6月公告「台南市舄湖及河川水域禁渔区、禁渔期有关限制事宜」,规范舄湖及主要河川感潮点下游至出海口水域为禁渔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以蜈蚣网具于禁渔区范围内採捕水产动物。
禁止区域包含「北门舄湖」、「七股舄湖」、「将军溪」将军溪桥至舄湖、「曾文溪」国姓桥至出海口、「鹿耳门溪」跨鹿耳门溪桥至出海口、「盐水溪」大港观海桥至出海口及「嘉南大圳」滨海桥至出海口等7处水域;针对违反者,依法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市府去年取缔5次,查扣60件蜈蚣网具,并公告招领;农业局渔业科长吴国霖坦言,稽查人员当场查获行为人的难度高,而行为人通常只要认为损失金额不超过3万元,就不会出面认领,迄今开罚件数为0。
农业局长李建裕呼吁,从事蜈蚣网具捕鱼的渔民,应确实避开每年9、10月禁渔期,并思考以其他对生态资源影响小的作业方式,也强调市府将会加强巡查取缔,请渔民不要违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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