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刘姓男子今年5月因未佩戴口罩,遭基隆市卫生局开罚3000元,刘男拒不缴清,遭移送给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配合行政执行,刘男辩称想「以身试毒」,试试不戴口罩是否真的会感染新冠肺炎,遭执行官扣押多家银行存款后立刻缴清。

刘男家住新北市新庄区,今年5月26日上午9时6分在基隆市忠二路及孝四路口,因未遵守外出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之规定,经警察劝导无效,录影存证,送交基隆市卫生局裁罚3000元。

行政处分书合法送达义务人后,义务人未于10日内缴纳,基隆市卫生局再限期10日催缴,仍置之不理,而于8月间移送新北分署执行。

新北分署扣押义务人多家银行存款后,刘男亲至新北分署向书记官表示,其农会存款已足额扣押3000元,同意新北分署收取缴纳罚锾,并表明其外出不佩戴口罩之原因是想「以身试毒」,试试不戴口罩是否真的会感染新冠肺炎病毒。

新北分署呼吁民眾,在疫情紧绷时期,应恪遵政府之防疫规定,外出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切莫「以身试法」,更应爱惜自己之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切勿「以身试毒」,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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