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按摩工作的张女,今年4月间在中市中区附近揽客,招徕到朱男,将他带进光復路某大楼房间内,才开口要先收费,朱男竟从腰间拿出菜刀抵住张女脖子,反喝令交钱,张女惊吓就范从包包拿出1900元,交付后趁隙拔腿就跑,朱男见状追出因房外有人而逃逸,警方循线拘提朱男到案。台中地院依强盗罪判刑5年6月,得上诉。

朱男今年4月17日在中市中区附近,遇到张女招揽按摩,答应消费,张女带他进光復路某大楼的工作室内,一进门就表明要先取费用。岂料,朱男竟自腰际间掏出1把锋利的菜刀,刀刃长约16公分、刀把12公分,抵住张女颈部,喝令她交出财物。

张女吓得赶紧从包包拿出1900元交给朱男,机灵趁隙以手抓住刀子往后推,不顾手掌被割伤流血,拔腿往房间外逃跑。朱男见状追出,发现屋外有人,立即逃离现场,案经张女报警,警方调阅监视影像循线拘提朱男到案。

朱男到案,坦承犯行,一审法官以朱男虽持菜刀强盗,但并未故意伤害被害人,强盗所得为1900元,且被害人在侦查中极具状撤回告诉,表明不再追究,情状显可悯恕而依规定酌减其刑,依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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