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偿失!屏东县潮州镇一间百元火锅店为了省电费,竟找水电师傅以2000元为酬劳,以手动倒拨电表指针让计度失准,案经台电稽查人员会同警方查获。民事部分,屏东地院审后,判业者窃电属实,要赔176万余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于男承租屏东县潮州镇一处房屋经营百元火锅店,却找来水电工以2000元为代价,破坏台电装设在该处的电表封印锁与封铅,以手动方式倒拨电表指数,致电表计度失真,达到短缴电费的行为。
台电稽查人员会同警方于2018年4月3日到场查获后,此案刑事部分,经检方起诉,于男遭判有期徒刑确定,得易科罚金。民事部分,台电根据电业法,向业者追偿3个月以上、1年以下,并以电价1.6倍为计算之电费,共计追偿176万余元。
对此,于男拿出于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间的电费帐单,求情每年平均电费落在20、30万元,台电求偿金额实在太高等。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于男窃电属实,且电业法的求偿标准为特殊计算基准,只要有违规事实,台电即可透过电业法等相关规定向实际用电人求偿,并不需要另外举证违规人的实际得利,不採信于男的说词,判于男要赔176万余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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