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透明,行政院会今日通过司法院函送《法官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由行政院与司法院会衔函请立法院审议。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本修正草案主要为落实司法透明,将职务法庭审理法官、检察官惩戒案件,改以公开审理为原则。
苏贞昌指出,本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请法务部积极与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司法院表示,109年6月10日总统公布,同年7月17日施行之《公务员惩戒法》,已将公务员惩戒案件改以公开审理为原则,因此配合修正职务法庭审理案件应以公开为原则;另因《法院组织法》已于107年5月23日增订第114条之2规定,检察机关名称已去法院化,又109年1月15日总统公布之《律师法》亦已变更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名称,有关检察机关及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名称之相关规定,应配合修正,以臻一致,因此拟具《法官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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