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林姓教授去年到知名麵店用餐时,因魏姓误将酒精喷罐当成额温枪,林男眼睛被酒精喷溅,造成眼角膜化学性灼伤,提告魏女过失伤害。台北地检署调查时,曾安排双方调解,由于林男认为眼伤已影响他开会及教学,索赔百万元,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台地检署27日起诉魏女,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去年12月20日中午,林男到该店消费,在门口接受魏姓女店员以量额温、再喷酒精防疫,但魏忙中出错,误将酒精喷罐当成额温枪,朝向林男额头按压,酒精溅进林双眼,林当下离开就医。
林事后控告魏女过失伤害,魏女对此疏失相当懊悟,该店老板原本出面希望协助魏女与林男和解,但林男强调,眼伤已影响他多个重要会议,还有日后復健,要求百万赔偿金,双方谈不拢,致和解破局。
由于林男坚持提告,检方依店内监视器画面、验伤单,依法起诉魏女,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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