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职曾姓技佐在校内对女学生进行碰触、拥抱、亲吻、摸屁股及胸部,惩戒法院第一审将曾男判决休职,上诉后,第二审认为他破坏校园安寧及校园风气,所生之损害及影响甚鉅,将他判决撤职,停止任用1年确定。

本案是惩戒法院去年7月17日改制,从一级一审制变更为一级二审制后,首例依第二审言词辩论实施办法开庭辩论,邀吴志光、程明修及李东颖助理教授三位公法学者就言词辩论之法律争点事项,到庭陈述意见后,法官再裁判的首例。

曾男原为某公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汽车科技佐,因选手培训及准备铁路特考之事,认识该校已满16岁之女学生,二人间并有互动,他从2018年9月起,在学校教室内对女学生为拥抱、亲吻、摸臀部及胸部等行为。

女学生向曾男明白表示不喜欢被触碰及亲吻后,曾男仍违反她意愿加以亲吻等,2019年2月27日,曾男以为她庆祝生日为由,在该校2楼教室内,违反她意愿对其为拥抱行为,她随即转身离去。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亲吻 #女学生 #曾男 #判决 #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