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犯下割颈杀害小女童的龚重安,残忍行径震惊社会,龚自称因幻觉犯案,尾随女童进入厕所犯案,下手后还在旁等候确定死亡才报警自首,除了敲响校园安全的警钟,更引发精神疾病患者犯杀人等重罪,到底可不可以判死刑的争议,效应持续多年,但龚冷血的态度让人不寒而栗。
2015年5月29日下午16点20分,龚翻越北投某国小围墙,到4楼6年1班旁的厕所,等待10分钟后看见落单女童,持菜刀朝8岁女童颈部横割1刀,深度达10公分,女童倒地后,气管、血管、肌肉被割断,他在旁边等候6分钟,确定没有气息,才清洗沾血双手打电话给警方自首,声称「我杀了人」。
警方逮捕龚时,他说「我是这所学校毕业的」,女童虽被送医紧急缝合伤口,次日仍伤重宣告不治,检警查出龚曾意图轻生,但因为怕痛没成功,还有摔死亲戚的狗,仍无法满足他欲望,才侵入校园见弱小女童,心中确定「就是她」、「不要再拖下去」而犯案。
民眾无法忍受无辜女童遭残杀,有人在移送过程追打泄愤,但龚称有幻听、幻想,企图装疯卖傻躲避刑责。检警查出,龚没有精神疾病就医纪录,在警局比一般罪犯更「正常」,不但懂得拒绝夜间侦讯,想要洗澡换衣服睡一顿好觉,警察为了厘清动机,准备到龚家搜索,他却以假地址拖延时间。
更令人髮指的是,检察官复讯时,龚称「完成了一件事」,作为犯案后想法。在看守所内,龚饭菜全部吃光光,与同房狱友相处融洽,检察官建请法院求处死刑,士林地院判处无期徒刑,遭舆论批评「杀一、两个人不会判死刑」。
法官认为,主动打电话报案、在场等候警察到场,都是他杀人计画之一,并非真心悔悟,不因自首给予减刑,龚更请求法官判死刑。但法院考量,荣总、台大等医院鑑定报告,认为他患有精神方面疾病,若接受心理辅导、药物治疗,仍有矫正、改善的可能,判决无期徒刑,最高院维持二审判决,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被害女童的父母难忍悲痛,长期接受心理辅导,母亲还在地检署担任志工,藉由与其他被害家属的相处,试图走出阴霾,直到如愿「把姊姊生回来」,隔年生下1女,才有慢慢走出伤痛。
★精神疾病请勿自行停药,中时新闻网关心您!
卫福部24小时安心专线:0800-788-995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自杀防治专线:1925(依旧爱我)24小时服务
生命线:1995
张老师专线:1980
※作者简介:「社会老大」是一群资深的媒体记者,经歷许多社会事件、司法新闻採访,看尽人间繁华,透过「社会9点檔」,带领新旧阅听人,回顾当年新闻事件,引以为鑑。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