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国际接轨及兼顾永续发展需求, 我《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将修法,并改为《气候变迁因应法》,其中精进排放源管理及徵收碳费专款专用为修法重点之一,经济部次长曾文生表示,碳费是减碳和新工具,「与其他国课徵不如在国内收,并将碳费专款专用加速低碳转型,提升产业竞争力。
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今邀请环保署、经济部、交通部等正副首长进行「我国达成2050年净零碳排目标之具体作为以及欧盟宣布『碳边境调整机制』之对企业影响评估及因应措施」、「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及 修法期程」专题报告 。
曾文生表示,碳定价已成为国际重要减碳诱因工具,目前有许多国家採行碳定价工具反映碳排放外部成本,提高绿能使用舆产业节能诱因。且在全球净零排放趋势下,而「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将成为先进国家推动贸易伙伴加强管制作为之重要手段。
曾文生指出,碳费是减碳核心政策工具,碳费要不要收取已经不需要讨论,重点应该是「怎么收」、「怎么运用」,因此徵收的碳费可专款专用于加速产业低碳转型,「经济部支持环保署尽速实施本次修法新增之碳费,与其让他国课徵,不如在国内收,以降低产品碳含量,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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