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4日公告划定「高雄市冈山区行政中心」更新地区暨订定都市更新计画案公开展览,高雄副市长林钦荣指出,冈山行政中心都更案将依据都市更新条例第6、7条划定更新地区,并订定都市更新计画,同时依据该条例第12条,合併不相邻更新单元,促使行政中心旧址(机1-1用地)、及新址(机15用地)得併同实施都市更新事业。
林钦荣表示,该案将藉由新旧基地併採公办都市更新方式,同时开发两街区,将引进民间资源,参与公共建设,并引导行政机关充实服务机能,并强化活络冈山核心商业机能,成为冈山大改造的重要指标。
高雄都发局长杨钦富指出,行政中心旧址,部分位处老街区住商交界处,未来透过4米退缩的人行徒步空间以及街角广场,串联周边医疗院所、冈山老街及旧水塔的整体空间布局,打造后疫情时代的冈山公共空间设计典范,将以退缩徒步空间融入社区并延伸老街商业机能,也让留在原址的冈山医院以及周边住宅区,透过退缩绿带及2米徒步带缓衝空间机能,营造友善舒适的社区静巷。
杨钦富表示,坐落阿公店溪笕桥旁的综合行政中心新址部分(机15用地),将呼应水岸蓝带与河堤绿带,透过错落分布的设计布局,塑造各进驻机关各自独立,但又相互融合的整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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