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府前发言人丁允恭今年7月间在高雄前镇区涉酒驾撞伤一名女机车骑士,酒测值0.23毫克,遭依公共危险罪送办。雄检侦结后认为,丁允恭当时未达不能安全驾驶状态,因此处分不起诉。对此,经常评议时事的药师林士峰提问:说好的酒驾0容忍呢?有网友立回:「顏色对了,酒驾ok的,忽然觉得党证有用了。」
药师林士峰今日在脸书指出,他翻阅刑法第185-3条 第一项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零点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之零点零五以上。 而丁允恭当时测出来的酒精浓度达每公升零点二三毫克,正好没过0.25的标准,因此逃过了公共危险罪的起诉。
药师林士峰不解问道,可是这样的判决,真的有符合民眾的期待吗?说好的酒驾0容忍呢?
对林士峰的质问,有网友提出相似案例:桃园平民赵男酒驾追撞前车、无人受伤,酒测0.24未达公共危险门槛,通过走直线等测试观察。法院依公共危险罪判赵有期徒刑3月。两者状况类似,判决却大不同。网友心酸回应:「只要顏色对了,万事都能容忍!」、「酒驾0容忍,但是有党证除外!」、「顏色对了,酒驾ok的,忽然觉得党证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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