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黎明自办市地重画弊案,台中地院经2年多审理,查出承办此开发案的富有公司虚灌468名地主人头,并以人头取得理监事席次、掌控重画会运作,再透过虚增重画及拆迁经费12亿多万元等手法取得万余坪精华地段抵费地,藉以谋取61亿多元不法利益,依背信、偽造文书罪判前立委杨文欣5年6月刑期,其余同伙则分别遭判5月至5年6月不等刑期。
黎明自办重画单元二紧邻台中市七期重画区精华地段,面积有186公顷、土地所有权人2619人,是台中市面积最大的自办市地重画案,并由富有土地开发公司承办,再与允久公司签订承包工程合约。
检方侦查发现,富有公司总经理林世民于2005年设立该公司、且他欲取得重画资格,隔年即与长亿集团创办人杨天生、副董事长杨文欣等人商议引进资金、人力,成立筹备会,并由杨文欣担任董事长、总顾问。
判决指出,黎明重画会理事长傅宗道曾经在省府时期任职都市发展局,受杨文欣邀请投资富有公司,他与杨、林分别负责重画行政业务工程、土地开发等工作,并由允有营造前董事长纪玉枝负责财务规画作业,4人主导该处自但重画相关工作。
依平均地权条例规定,取得重画资格须有1/2地主同意,且所占土地达1/2,而林为使富有与黎明重画筹备会取得重画主导权,竟以增加人头地主等方式降低对手竞争,由富有出资在2006年间购买土地,再以买卖名义各登记在468个人头名下,每人持有面积约一张A4纸张大小。
杨文欣等人就是以人头地主的方式,取得重画会13名理事中的7个席次,并获得全部的3席监事,得以顺利掌控重画会运作。且该重画会为维持规定地主应负担48%重画经费,还在检送给台中市政府的计画书中虚增12亿7000多万元,包括虚增拆迁补偿费2亿3000多万元及公共设施工程费10亿4000多万元等,并取得1万2291坪抵费地。
合议庭认为,该重画区段属于精华区,杨文欣等人透过富有公司取得4万2360.55平方公尺抵费地,若依评定地价每平方公尺3万1419元、再以目前该地段市价每坪高达50万计算,杨等人牟利达6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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