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央视新闻8日报导,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甘肃省委前常委,省政府前党组副书记、副省长宋亮涉嫌受贿一案,由大陆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指出,宋亮曾在内蒙古工作30余年,在3个煤炭资源大市都担任过重要职务。金融与煤炭,正是过去几年内蒙古反腐的重点领域。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宋亮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宋亮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赤峰市委副书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乌海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甘肃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陆政论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指出,宋亮曾在内蒙古工作30余年,任自治区金融办主任7年,在赤峰、乌海、通辽三个煤炭资源大市都担任过重要职务。金融与煤炭,正是过去几年内蒙古反腐的重点领域。

而此次检察机关的起诉资讯显示,宋亮到了甘肃之后没有管住自己的手,仍有贪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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