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侦一大队第二队队长吴汉中,在任职台北市刑大期间,为了打点自己的人脉,涉嫌将侦办中的毒品、枪击案内容泄漏给警界关系良好的巫姓友人,反而弄巧成拙,遭依泄密罪送办。台北地检署考量吴认罪,月前处分缓起诉,案经再议发回,北检8日仍处分缓起诉,命吴缴10万元给公库。
检方调查,吴汉中2017年间担任台北市刑大专员,知悉2017年11月北检指挥北市刑大等司法警察查获2件运输二级、四级毒品案件,却2度将毒品案侦查报告外泄给巫姓友人。
检调今年3月发动搜索,发现吴员另将台北市万华区青山宫枪击案侦查报告传给巫男,但吴员对于3次泄密行为,起初都否认犯行,辩称是要传给另名吴姓警员,但不小心传错给巫男。
不过,因另名吴员证称与吴汉中但不熟,而巫男承认他曾透过关系,帮吴汉中「乔到」台北市刑大外勤工作,检察官认为吴汉中是因感谢巫男曾协助帮忙关说职务调动,为了证明自己办案能力值得信赖,同时希望日后能有机会再获得升迁机会,才会泄密。
吴汉中在案件侦结前改口认罪,北检认为吴员有悔意,应无再犯之虞,且没有前科,今年8月处分缓起诉1年,命他缴公库10万元。检察官依职权送再议,高检署认为全案仍有疑点未厘清,发回续查,北检调查后,今仍维持缓起诉处分,及缴公库10万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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