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8日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清单》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徵求意见稿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部分规定,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採编播发业务。
其中包括: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採编播发业务。
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 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资讯採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 栏目、公眾帐号等。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 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 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报导称,在2020版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第五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曾提及,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资讯採编业务;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单位。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