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强制性交及恐吓等罪遭判囚16年2月确定的张姓男子,2017年出狱后,隔年谎称自己是「教保员」,要捉未成年出去关,以此恐吓胁迫性侵2少女,臺湾高等法院依强制性交等罪,将张男判刑15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张男在2018年利用刚相识之A女年少、在学、独居、智识及社会歷练不足,恫吓A女,使A女陷入恐惧、害怕,性侵她2次,A女因受创无助,认无法摆脱被告继续侵害而决意轻生,幸经友人发现异状及时救助。
此外,张男见B女为高中生,社会阅歷不多,以顺路载送为由诱使B女上其车后,竟驶入人烟罕至之山区,并在车内以恐吓、胁迫行为强制B女就范,告知其个人资料、并任意碰触B女头部、身体等部位,使其一般行动自由受限。
张男还要求B女隔天到同一地点等候报到,让B女长期处于恐惧中;高院斥责张男手段恶劣、危害非轻,且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调解,所为应予严厉非难,将张男判囚1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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