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社会局防疫期间为避免群聚,将主动清查2022年「国民年金所得未达一定标准」补助资格,被保险人不必亲至区公所办理。

社会局说明,清查对象为去年于台中市申请相关资格认定,并符合资格的国民年金被保险人,且至今年12月31日止户籍仍在台中市者,符合此次总清查核定补助者,保费补助期间自明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总清查预定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届时以邮件寄发补助资格核定公文;清查期间被保险人如需补附相关应备文件,另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以维护民眾权益。为加强照顾弱势民眾,国民年金法于去年6月已修法增列「中低收入户」的保险费补助对象,具中低收入户资格的被保险人,直接享有70%保险费补助,无须另外申请。

凡年满25岁未满65岁,不具劳保、农保、公教保、军保身分的民眾,都是国民年金纳保对象。

社会局提醒,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按时缴纳保费,方能享有「老年年金给付」、「生育给付」、「身心障碍年金给付」、「遗属年金给付」及「丧葬给付」等五大保障;如保费欠费超过10年,除了不能补缴,也无法计入保险年资,将影响给付领取金额。

此外,若经济困难无力负担保费,可申请保费补助,各项保障并不会因此缩水,有需要的市民朋友可至户籍地区公所社会课,申请「国民年金所得未达一定标准」保费补助资格,也可向劳保局申请延后补缴或分期缴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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