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新增消防署澄清声明)对于城中城大火后引发大眾检视的公安风险与管理问题,国民党文传会主委凌涛指出,在地人都清楚城中城大楼近年将原本商用楼层改建出租作为住宅使用的情况,不但违反法规,更造成诸多公安疑虑,但高雄市政府却持续行政怠惰、毫无作为,内政部消防署竟还发布明显错误讯息,掩盖实情?对此,消防署澄清:前日消防署新闻稿提到,高雄城中城7-11楼为住宅用途,是说明实际使用状况。
依消防法第 6 条规定,消防安全设备设置之标准系以埸所实际用途作为认定,故消防署新闻稿是指救灾当时城中城大楼实际使用现况,并非该大楼使用执照登载之使用情形。
凌涛指出,城中城大楼7至11楼原为办公用途,近年来却出现隔间出租作为住宅使用情况,未依规定变更用途,除涉及违反《建筑法》第73条第2项规定,可开罚6到30万元罚缓外,必要时还可断水断电。
凌涛表示,高雄市政府除推托「因该地未再做商场使用、没有工安申报纪录外」,多年来毫无作为,导致该大楼成为当地人眼中的治安死角、公共安全风险陡升,民眾多次提醒与举报,都没有下文。
凌涛痛批,夸张的是,依据内政部消防署在今年10月14日所发布新闻稿,内容竟明目张胆指称城中城7到11楼为「住宅使用」,根本与内政部自己点出的使用执照内容资料不相符,甚至还甩锅根本不存在的管委会,是否意图带风向掩盖实情、为特定单位卸责?
凌涛表示,据媒体报导,都明确点出根据高雄市政府建管处资料,城中城大楼的7到11楼就是「办公室」,而根据内政部自己点出的执照字号内容查询,也显示城中城大楼的7到11楼用途为「办公室」,究竟是高雄市政府登载不实,还是内政部公然说谎?高雄市长陈其迈与内政部长徐国勇应该出来给社会、所有罹难者及伤者家属一个交代。
对国民党指控,消防署今晚随即澄清指出:前日消防署新闻稿提到,高雄城中城7-11楼为住宅用途,是说明实际使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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