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姓男子与1名单亲妈妈同居,竟对13岁的女儿下手,翁男在3人同睡一张床时候,不顾母亲就在一旁,伸手抚摸少女胸部猥亵得逞。台北地院审结,考量翁男认罪,且与单亲妈妈和解,依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罪判应执行1年2月徒刑,缓刑3年。
翁男与少女、少女母亲同居在台北市中山区,2020年12月某日凌晨,他趁着少女熟睡,潜入少女房间,隔着衣物抚摸少女胸部,少女当下虽察觉惊醒,但因害怕没有当场揭发。
今年1月5日凌晨,翁男与母女俩同睡一起,翁男在左,少女在右,少女母亲则在2人中间。翁男申出右手臂让少女母亲枕着,右手则穿过少女母亲,抚摸少女的胸部,这次行为被少女母亲当场抓包,翁男因此挨告。
全案侦审期间,翁男均认罪,同意赔偿18万元和解,并积极前往精神科就诊,法官考量他犯后态度良好,2次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罪各判刑8月,应执行1年2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禁止骚扰被害人,履行赔偿义务,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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