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于10月14日发生大火,导致46死41伤。时力立委陈椒华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此问题并非单纯修法,强制设立管委会即可解决。对于影响公安者,应罚款并限期改善。
陈椒华指出,城中城大火后,蔡总统要求行政院、内政部,全面检讨建筑管理、消防检查、都更危老等制度问题,并针对荒废老旧建筑,建立必要社区管理系统,但并非设立管委会即可解决。
与会的时力高雄市议员林于凯表示,即便修法强制成立管委会,仍难填补公安漏洞,例如弱势者仍无能力补足消防设备措施。因此,针对经济或社会弱势者达一定比例之集合住宅,公权力有义务介入,由政府协助完善公安检查及消防设备。。
陈椒华要求,主管机关应明定辖内老旧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全面列管追踪;也要针对老旧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强制定期实施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
陈椒华还主张,尽速建立跨局处通报平台,让建管单位、消防单位能够有效横向联繫;也要检查结果危及安全者,除了罚款并限期改善外,必要时应由政府直接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追缴相关费用。
陈椒华建议,对于经济或社会弱势者身分者,居住超过一定比例之老旧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由地方政府编定预算执行公共安全检查及购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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