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经营饮料店的男子阿信(化名),10年前与大陆籍女子小芬(化名)结婚,婚后拥有3笔不动产,经济状况还不错,却被小芬嫌弃钱不够用、闹离婚,后来发现她常常半夜外出,怀疑是出外卖淫,没想到四个月后,小芬被警方查获从事性交易,崩溃对小芬提告求偿100万元,桥头地院审理后判决小芬应赔偿30万元。
阿信控诉,小芬结婚后原本在他的饮料店工作,后来经常没来店里,2017年取得居留证后,就开始拒绝房事,还多次要钱、不停换工作、嫌他赚钱不够,甚至闹离婚,2017年6月间开始在微信朋友圈上传一些清凉自拍照,2019年8月中旬发现她常在半夜外出,疑似有卖淫行为,还有人开车到门口接送,引来邻居指指点点,还被客人冷嘲热讽。
没想到4个月后,小芬果真在摩铁被警方查获从事性交易,让阿雄内心痛苦万分,事后小芬竟然当作没事住在家里,气得决定对她提告求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
桥头地院法官参诸高雄市楠梓警分局的卷宗查出,小玲确实在2020年1月间被抓到从事性交易,买春男子也向警方坦承交易价格为1万元,两人事前的LINE对话纪录包括「妳的型我真的很喜欢,第一次可以不要那么多吗?10000(元)可以吗?」,足见小芬卖淫事证明确,最终判决应赔偿阿雄3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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