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百万YouTuber小玉(本名朱玉宸),过去利用AI Deepfake(换脸)技术,将网红或艺人的面部五官移植到成人片AV女优身上,并制作成色情片盈利贩售,不法获利达上千万,警方昨(18日)将他及2名同伙逮捕归案后,以30万元交保。蔡英文总统18日晚也强力谴责科技犯罪,强调将重新盘点法规,研拟推动修法工作。不过,蔡总统此举却引来网友痛批,难道DeepFake修法比屏东挖眼砍人、高雄46条人命还重要?
警方调查,网红小玉等人透过DeepFake技术,将网红、艺人等脸部图像移植到色情AV女优身上,许多粉丝为了能收看网红性爱影片,支付数百元不等的会费给小玉,加入他经营的私密聊天群组,线上浏览完整的色情片,粗估被移花接木受害的网红人数超过百人,不法获利上千万。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19日质询行政院长苏贞昌、法务部长蔡清祥时表示,这几天网路上小玉「变脸」事件传得沸沸扬扬,但这么恶劣的行为只有散布猥亵影像、妨碍名誉等罪,最多判3到4个月并易科罚金「太轻了」,是否可能加重刑责?
蔡清祥回应,确实依照现行法,处罚太轻了,目前已启动研拟修法。赖士葆追问,何时可以看到院版草案?蔡清祥表示,将徵询各方意见,一个月内提出来,送到行政院。
不过政府相关措施却引起网友不满,有PTT网友发文炮轰,DeepFake是有急到特地宣布要修法?酒驾不赶快修重一点,肇逃呢?根本比酒驾还恶劣,比DeepFake急着要修法立法的一大堆,这个到底在急什么?也有网友痛,「DeepFake修法比城中城大火46条人命、神经病挖眼砍人重要?也没看总统跳出来」。
讨论贴文一出,引来6百多名网友激烈讨论,并分成2派激辩。有人批评「挖眼没出来,这种事倒是马上出现」、「民进党水准」、「马英九、韩国瑜的图被各种恶搞都装瞎,自己被搞到了才有法案」、「Deepfake比较容易影响到选票」、「因为官员不会去换别人脸 但会酒驾」、「看修法的人有没有被影响到」。
但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表示,「现在的问题是新科技和事件没有完相对的法律可以审理,酒驾是没有是不是?设立新项目和调整旧项目没有衝突」、「修法能获得网红艺人以及粉丝的票源」。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