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19日发生枪击案,23岁刘姓男子疑因与22岁罗姓男子有20万元的债务纠纷,19日凌晨驾车尾随罗男座车并衝撞,在罗男下车时,立即朝其头部连轰3枪毙命,经警方送办,检方向法院声请羁押,法官于20日上午裁准。

据了解,罗男于19日凌晨2时许与吴姓男友人一同驾车行驶在宜兰市区,刘男自后方驾车一路尾随,直至行经环市东路与县民大道路口时,刘男猛烈衝撞罗男与友人的座车。

岂料,罗男才刚下车理论,刘男旋即拿出预藏的手枪,朝罗男的头部连轰三枪,宛如行刑式杀人,罗男头部太阳穴与锁骨惨中弹,到院前即无呼吸心跳,送医后仍不治。

行凶的刘男于犯案后20分钟,带着犯案枪枝自行前往警局自首,向员警坦承「我杀人了。」警方依杀人及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嫌将刘男送办,宜兰地检署于19日晚间开庭侦讯,认定刘男涉案情节重大恐有逃亡勾串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宜兰地院20日上午召开羁押庭,依杀人罪嫌裁定羁押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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