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噪音改装车辆在深夜呼啸而过产生巨大声响,影响民眾生活安寧与交通安全。中市警第四分局结合台中市环保局及监理站共同执行「改装车辆稽查及噪音取缔专案勤务」,择定辖内改装车辆易聚集之热点,利用夜间时段主动拦检取缔,现场进行噪音检测。
警方指出,中市警第四分局于10月19日晚间21点30分在南屯区文心路与向上路口实施拦查取缔,勤务期间共拦查13部汽、机车,噪音检测不合格举发5部,取缔成果显着,兼收防制危险驾车及酒后驾车之效果,展现强力执法决心!
第四分局长许明耀说,10月为全国「交通安全月」,为响应交通安全月,提升驾驶人对路口行人路权及安全之重视,除针对「汽机车未礼让行人」、「行人未依规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汽机车闯红灯」等易肇事违规项目加强执法外,并呼吁汽、机车驾驶人行车时应依照速限行驶,并切勿使用超过管制标准的排气管,情节严重者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最高处2万4000元罚锾,警方亦会持续配合环保局及监理机关,遏阻改装噪音车辆,以维护民眾住居安寧。
依《噪音管制法》规定,经测量后超过机动车辆噪音管制标准,可处车主或驾驶人新台币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需限期改善,至监理站复验。如有改装车灯、设高音喇叭、机车未装传动盖、排气管(翘管、无隔热防护装置、拆除消音器)、无照驾驶等违规行为,警察及监理单位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环保局也将不定期、不定点利用「高噪音车辆照相系统」,以科技方式执行噪音车辆取缔。
警方强调,将针对噪音车辆常出没重要路段口,持续规划专案性勤务强力执法,以维护民眾生活安寧及安全。同时提醒驾驶人行车时,务必依道路速限行驶,勿超速、勿酒驾,勿无照驾驶、勿任意改车拆除消音器等,以维护你我之安全,落实安全用路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的道路环境,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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