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台湾第一女优」之称的AV女星吴梦梦,在SWAG直播平台录制的A片被外流,愤而对57人提告,其中一名嘉义刘姓男子收到解码影片后,用手机分享到有397名成员的LINE「跑马团」群组供欣赏,被嘉义地方法院依违反智慧财产权,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1日折算新台币1千元。
判决书指出,刘男2019年11、12月透过手机,将吴梦梦的付费影片(SWAG)转传到有397人的LINE「跑马团」群组,被吴梦梦提告坦承有上传转影片,但不知道影片有着作权。
法官认为,色情着作也是着作权法第3条第1项之第1款着作,且着作权法第3条第1项第5款前段所称「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影、摄影、笔录或其他方法,直接间接、永久或暂时的重复制作;利用现代通讯科技,以LINE传送给他人,在他人通讯设备上江存有永久或暂时重复制作的纪录,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符合重制、公开传输他人着作财产权,以及散布猥亵影像之要件。
法官指出,影片均虽设定以男女性交行为作为影片拍摄之主题,并为叙事之主要素材,然于具体进行过程中,就拍摄手法、情节设计,均足以表现作者个性或独特性而具有最低程度之创意的创作性要件,符合一般视听着作应具有原创性的要件。
法官表示,刘男的转传A片行为同时触犯多项罪名,依情节较重之擅自以公开传输方法侵害他人着作财产权罪处断,判处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
吴梦梦去年就曾因为拍摄的付费影片,被网友无偿分享在LINE群组控告违反《着作权法》,但台北地检署侦结后,认为该网友并无重制,只是分享连结,予以不起诉处分,这次终于告赢了嘉义刘姓男子,有助日后SWAG的被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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