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赋税署26日举办地价税开徵记者会表示,2021年地价税将于11月1日开徵,缴纳期限至11月30日止,若逾期超过2日,民眾将被加徵滞纳金,最高将加徵15%、若超过12月30日最后期限,将移送强制执行。

据赋税署统计,2021年全国地价税开徵户数为867万户、较2020年成长约1.52%,预估2021年地价税额为905亿元、年减0.11%,整体而言为户数增加、税额微幅下降态势。而2021年全国平均每户地价税额为10438元、较2020年10609元约减少171元。

由于今年并非公告地价调整年,官员表示,今年地价税变数多为土地所有权或用途变更影响,也就是非自住用地转为优惠税率的自住地,且今年户数成长而税额下降,导致平均税额微幅下滑。

官员提醒,如果民眾要将非自住用地转为自住,必须在每年9月22日前、也就是地价税开徵日前40天向国税局提出申请,才能将自身税率从千分之10~55降为千分之2。

另外如果是买卖、赠与或继承自住用地,因为课税主体不同,必须在产权移转后重新申请,否则仍会被视为一般土地课徵高额地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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