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央视新闻报导,男子刘东因投资失败,今年5月间开着进口轿车,在辽寧省大连市街头连续闯红灯、追撞货车又肇事逃逸,造成5死8伤惨剧,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一审宣判,被告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指出,今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被告刘东驾驶宝马轿车沿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突然加速车辆,故意衝闯红灯,衝撞多名正在五惠路劳动公园北门人行道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造成4名被害人当场死亡,一名被害人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8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伤。

之后,刘东驾车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叉处,追撞一辆厢式货车,致该货车损坏。随后刘东弃车逃离案发现场。当日13时许,刘东到昆明街派出所,称其驾车与他人车辆发生追撞,但不承认自己开车撞人的事实,在公安机关确定其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后,经审讯,其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5·22轿车撞人逃逸案件发生后,辽寧省委、省政府,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国清,省长刘寧做出批示,市委书记谭作钧多次调度案件侦办、善后救治等工作,市长陈绍旺坐镇指挥,副市长骆东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侦办、伤者救治、死者善后等工作。被告刘东到案后,经检验鉴定,排除他毒驾、酒驾嫌疑。

全案由辽寧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于9月16日提起公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13日开庭审理。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刘东无视法律,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决称,刘东因自身投资失败,以极端方式发泄情绪,在城市中心区域公共道路上驾车加速行驶,故意衝闯红灯,衝撞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大量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及他人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同时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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