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职中的自来水公司第六区管理处潘姓工程员,利用承揽自来水水管及排水设施铺设工程厂商申请估验之机会,多次向承揽厂商索取贿款,惩戒法院将他判决休职1年,罚款30万元。可上诉。

刑事部分,检方起诉后,台南地方法院将潘男依2次利用职务上诈欺取财罪判决,分别量处有期徒刑5月、10月;行政究责部分,惩戒法院认定潘男的行为戕害人民对公务员信赖,为维护公务纪律,自有予以惩戒之必要,判决休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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