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间国小1990年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女童奸杀案,当时就读小六的女童被发现陈尸在学校活动中心的5楼楼梯间,双手、双脚均遭胶带綑绑,头部遭上身穿着的衣物拉起矇住,脸部朝下俯卧在水泥地板上。
警方鑑识人员虽到场採证,在女童身上採获第三人的血迹、毛髮及分泌物,但因当年所谓的科学办案才刚起步,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检体资料库建檔不完全,所以一直无法揪出凶嫌,令此案陷入瓶颈,尘封21年之久,直到2011年6月9日,警方比对出嫌犯蔡荣树的检体,再逮捕共犯哥哥蔡荣源,才宣告侦破这起冷案。
2011年4月,高雄市旗津福寿宫女厕发生一起智障女童遭性侵案件,高雄市鼓山分局循线逮捕在福寿宫前经营碰碰车生意的蔡荣树,并採集他的检体送刑事局比对后,赫然发现竟与21年前北市国小女童命案所採获的检体相符,悬宕21年的冷案顿时露出曙光。
北市南港分局持拘票赶到高雄,告知蔡荣树因女童命案被捕,蔡嫌知道东窗事发,深深嘆了一口气表示:「终于可以解脱了!」蔡嫌供称,这21年来,他因此案一直过得很不心安,坦承当年与哥哥蔡荣源彻夜喝酒后,因一时性衝动潜入校园,企图找小女童逞兽欲。
案发当日上午,他们发现女童落单,便佯装是老师,要女童帮忙搬东西,将她诱拐到活动中心楼梯间性侵,犯后迅速逃离现场。
警方根据蔡嫌的供词,将蔡荣源逮捕,但蔡荣源表示,是因为与弟弟感情不睦,两人先前有金钱纠纷,所以怀疑可能是被弟弟挟怨报復,故意乱咬他作案。
警方将两人依强制性交故意杀害被害人罪嫌,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但因事隔21年,一度引发是否超过刑法追诉权时效的争议,因为新、旧刑法对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追诉权时效不同,新刑法时效为30年,2005年2月修正前的旧刑法规定则为20年,此案发生在旧刑法时期,且依规定须採对被告有利,所以有人认为蔡嫌适用旧刑法。
但检方指出,21年来全案经多次DNA比对,一直处于侦办当中,照规定为追诉权时效停止,不能算在20年内,主张追诉权时效未超过。高等法院2012年11月22日依性侵杀人罪,判蔡荣树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破案时已60岁的女童母亲表示,在21年中经过多次的DNA比对,每一次在等待的过程中,她都相当煎熬,后来结果都不相符,也让她们一家不断失望,后来终于靠着科学证据抓到凶手,让女儿沉冤得雪。
※作者简介:「社会老大」是一群资深的媒体记者,经歷许多社会事件、司法新闻採访,看尽人间繁华,透过「社会9点檔」,带领新旧阅听人,回顾当年新闻事件,引以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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