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保安大队6日凌晨进行酒测勤务时,盘查一辆Uber的情侣乘客,藉由「拍」一下的动作,进而查获非法持有刀械、毒品,当场依现行犯逮捕情侣俩。情侣俩声请提审,台北地院认为,员警「拍」的动作已属违法搜索,取得的毒品不能作为证据,因此裁准声请,当庭释放情侣俩。
台北市保大6日凌晨在市民大道五段进行酒测勤务,4时许拦停一辆Uber,从一对情侣乘客身上搜出1把折迭刀,认定涉嫌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因此进一步搜索,果然在男子身上起获60公克K他命,因此依毒品现行犯、共犯移逮捕情侣俩。
情侣俩声请提审,称警方违法逮捕。北院开庭时,员警陈称,当时他们对Uber司机酒测,司机虽通过临检,但与后座男乘客核对身分资料时,「目视」发现裤袋露出刀柄,因此依《警察职权行使法》规定动手检查男子的身体、随身物件。
员警说,男子从裤袋取出折迭刀1把后,他们也请同行女乘客下车,最后在男子的背包内发现2包共约60公克K他命,以及现金9万余,是毒品现行犯,另女子随身包包另有现金50万元,因此怀疑是共犯,才一併逮捕。
但法官勘验密录器发现,员警并非「目视」获得携带刀械资讯,而是「动手拍打」、「深入裤袋」才查获刀械,已不符《警察职权行使法》规定,不得进一步检查身体、随身物件,员警的做法已属违法搜索,取得的毒品不能作为证据,因此无证据证明情侣俩持毒,员警逮捕不合法,故裁定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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