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娃娃Juby于2017年间到宠物美容店洗澡,因另名张姓女顾客擅开店内3道门,让Juby趁隙夺门而出,遭路上车辆撞击身亡。台北市动保处认为店家未善尽管理责任,依动保法开罚1万5000元,店家提告抗罚,但台北地院行政诉讼庭认为,张妇不只一次擅开门害狗狗脱逃,店家却未改善预防措施,确有过失,遂判店家败诉,可上诉。

林姓女饲主2017年7月17日将Juby送到店家洗澡美容,张妇同一天也送爱犬到该店,擅自开启店内三道门,且未立即关门,导致店内有2只狗夺门而出,其中1只就是Juby。Juby衝到马路后挨撞身亡,动保处因此对店家开罚1万5000元,应接受动物保护讲习3小时课程。

朱姓负责人不服提告,主张他的店是安全非开放空间,设置3道不同材质、开启方式相异的门,并设置门铃,在一般正常营业、遵守店面警告标语指示的情况下,宠物不可能脱逃,他已尽管理责任,本案是因张妇违反门禁规定,店家并无过失。

动保处抗辩,店家虽设有小木门、小铁门及玻璃门3道门,但前2道门可从店外打开,玻璃门没有门锁,消费者可任意从外侧打开,虽然门上张贴「请勿自行开门入内」警语,但仍应考虑到消费者可能没注意到。

动保处并指,林女另对张妇提起的损害赔偿告诉,店家曾证称张妇多次违反门禁规定,Juby不只一次趁隙脱逃,却仍疏于加强门禁管制,也未对「洗狗区」的宠物适当拘束,确有过失,开罚并无违误。

法官调查相关证据后,确定在案发之前,张妇曾不顾店家告诫,多次违反门禁规定,让狗逃脱,店家应可预见风险,却未採取其他更有效的方式预防,例如更换成外人无法随意打开的门锁,显然有过失,因此认定动保处开罚没问题,判店家败诉。

林女另对张妇提起民事损害赔偿告诉,求偿Juby后事费用及精神慰抚金共49万元,北院台北简易庭前年判张妇应赔3万0750元,案经上诉,全案仍在北院民庭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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