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宋姓男大生7日凌晨开车擦撞男子李韦霖驾驶的玛莎拉蒂轿车后,遭对方殴打重伤昏迷。警方在第一时间未将李韦霖等人逮捕,台中地检署今天指出,已主动分他字案侦办调查。

案件发生初期,警方以伤害罪嫌侦办,且未以现行犯逮捕李韦霖等3人,引发外界议论。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卓俊忠今天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针对民眾质疑未依现行犯逮捕犯嫌,检方已主动分他字案侦办调查。

台中地院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被告张敦量、陈劲豪、李韦霖等3人经法官讯问后,认为张敦量涉嫌强制、伤害及杀人未遂等罪嫌,陈劲豪、李韦霖涉强制及伤害等罪嫌。

台中地院表示,3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且张敦量所犯杀人未遂罪部分,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之虞。另3人供述不一,足认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并有事实足认有反覆实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3人均准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检警查出,11月7日凌晨零时过后,于台中市西屯区台湾大道、河南路口,18岁宋姓男大学生开车变换车道时擦撞由25岁男子李韦霖驾驶的玛莎拉蒂自小客车,宋男被要求下车后虽一再道歉,李韦霖与同车的23岁张敦量、19岁陈劲豪等人仍予以包围殴打,并号召多人到场助阵。

警方获报到场后,将宋男送医救治,相关嫌犯带回派出所厘清案情,初步以伤害罪嫌侦办,并释放李韦霖等3人,但警方经调阅影音画面与相关证据后,发现3人涉参与殴打行为,改依杀人未遂、妨害秩序、恐吓及伤害等罪嫌,函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昨天案经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指挥并发出拘票,警方陆续逮捕李韦霖等3人,检察官漏夜复讯后,今天凌晨认定李韦霖等3人涉杀人未遂等罪嫌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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