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宗教法人长期以来收受鉅额善款,但如何运用管理皆未被监督、管理,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今表示,为确保来自信徒的善心和诚意不被滥用,在宗教法人法未制定前,宗教法人应依财团法人法纳管,呼吁朝野党团支持,尽速排审。
2018年立法院完成财团法人法的立法,但排除「宗教财团法人」,计画另立专法规范。近期因台中第二选区立委补选,大甲镇澜宫的庙务问题再度浮上台面,时力党团认为,宗教法人确实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彻底检讨改革,让宗教财团法人的财务得以公开受到检视监督。
时力立委陈椒华指出,台湾信仰自由,很多宗教团体发挥社会救助与安定人心的承担,对台湾有大的帮助,也帮助到世界很多的国家。但有部分的宗教团体,发生敛财、违法占用国有地等争议,甚至有政治目的被利用的情形,善款本应该受到监督,正派的宗教团体,也应不至于反对财务公开透明。
时力党团总召邱显智表示,2018年《财团法人法》及《宗教基本法》的草案引起的巨大争议与讨论。当时时力党团就已提案主张,宗教财团法人在制定特别法之前,应该适用于《财团法人法》,将宗教团体纳入财团法人法规范,但被蓝绿两党一致否决,如今3年过去,宗教法人的专法并未订定,宗教法人从财务公开到管理人员的选任等等因没有纳管,争议继续发生,呼吁朝野支持尽速排审。
时力党团强调,支持正派宗教团体财务资讯公开,确保信眾善心不会被假藉神明知名的宗教团体欺瞒和滥用,呼吁国民党不要再挡修法,朝野应共同推动宗教团体财务公开,杜绝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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