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基准法》规定,雇主应于每年底前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条件劳工所需的退休金,有不足者,应于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补足退休金差额至劳工退休准备金专户,为保障旧制劳工退休金权益,台中市府辅导715家事业单位足额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补提差额计5亿多元,保障台中市2274名符合退休条件劳工的权益。

劳工局长张大春说,台中市截至目前计有1万171家事业单位设有劳工退休准备金专户,预估至明年底符合退休条件的劳工共2万1084人,其中约855家事业单位尚须于明年3月底前为3236名旧制劳工一次补足退休金差额。

为协助事业单位依法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及维护旧制劳工退休金权益,劳工局以电话、柜台谘询、说明会及实地访视等多元方式辅导及查核。雇主亦可利用劳动部「预估次一年度所需劳工退休准备金试算」系统估算应补足的劳工退休准备金,进而补足差额。

劳工局表示,劳动部与劳工局订于11月26日联合办理「110年度劳工退休制度及法令线上说明会」两场次,主题包含劳退新、旧制法令及实务介绍及金融理财教育等课程,盼持续增进劳雇双方对劳退新、旧制实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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