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台湾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7日在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共同办理「110年度台中地区国中小教师法律研习营」,以扎根法治教育,落实司法为民理念。
研习营以台中地区国中小学教师为种子,期使教师们经由研习,更进一步瞭解法律与校园教育、辅导权责之关联及校园人实践之实质意涵,并将相关法律观念具体运用于各教学领域中,让法治教育在学校教育扎下稳固基础。
课程内容多元精彩,由台中高分院李明鸿法官、刘柏骏法官、王铿普法官及邱鼎文法官担任讲座,内容包含:少年辅导管教、儿童权利公约与校园人权实践案例与宣导,以及国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宣导。
特别的是,在研习课程中,除讲座,还有法庭模拟剧,以童话故事白雪公主为背景,模拟杀人未遂案件讯问证人的过程,盼教师能透过生动的故事情节,瞭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将相关知识及资讯带入校园。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局长李善植表示,「台中地区国中小教师法律研习营」已迈入第四年,由于前三年教师参与踊跃并颇受好评。
法制局、教育局及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持续办理,期望教师们透过研习,成为法治教育种子,将法治新讯带入校园,并融入课程,让学生习得正确法治观念。
市府法制局、教育局与相关机关及学校合作,办理法治教育与宣导,达成培育具备基本法律素养公民之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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